一只碗引发的离婚案


  生活中,大事可以化小,小事可以化了,但也有人会把大事放大,最终只能是两败俱伤。近日,丹阳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摔破一只碗引发的离婚案。
  25岁的毛某与18岁的高某于2014年过年走亲戚时相识,两人一见钟情,之后感情发展迅速,在当年正月廿八就按照农村习俗定亲,男方父亲在定亲当天便给了女方父亲6万元彩礼。两个月后,两人举行了婚礼,并在双方家中各办了一次婚宴。但因高某尚未达法定婚龄,故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礼结束后,高某便来到婆家生活。三个多月后的一天,一家人在吃早饭时,高某失手将吃饭的碗摔破了,婆婆认为大早上将碗摔破是“大凶之兆”,便喋喋不休埋怨媳妇笨手笨脚,会给家庭带来不好的运气。年龄尚小、娇生惯养的高某也不懂得处理婆媳关系之道,联想起婆婆平时也总是批评自己不会干活,便与婆婆大声争执起来。坐在一旁的毛某,不但未从中调和,反而偏向母亲,大声责怪高某不应当与母亲争吵,并严令她向母亲道歉,气得高某大哭不止。
  此次争执最终导致婆媳关系完全崩裂,两人在家中形同路人,夫妻关系也日渐疏远。高某觉得自己对毛某了解不深,当初结婚实在太草率了,几天后,收拾了行李,借故回娘家,就没再回来。这场不足半年的婚姻就此结束。人去财空的毛家诉至法院,要求高某返还6万元彩礼。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高某未达法定婚龄,其与毛某虽按习俗举办了婚礼并同居生活,但二人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但鉴于女方置办嫁妆花费2万余元,办婚宴也有所花费,毛某与高某也共同生活了三个多月,期间也有部分花销,法院判决高某向原告毛某返还彩礼2万元。
  这起案件真让人啼笑皆非。
  (民一 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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