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让婚姻成为一潭死水

  都说恋爱需要激情,婚姻需要柔情。从中看出男性都希望妻子是温柔贤惠的,不希望是女强人。可现实生活中,女强男弱的家庭很多,这样的家庭中如果不进行必要的交流和沟通,很有可能发生战争。

  日前,江苏正威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脸色憔悴的中年女性,她是来咨询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
  在律师的开导帮助下,这位姓余的女士细细道出了事情的原委。余女士的丈夫张先生一直当保安,经济收入微薄,两人结婚时是租房居住,余女士从没怨言。余女士从事销售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薪酬自然比丈夫高出很多,其收入成为家里生活的主要来源,刚结婚时一切倒也相安无事,但自从余女士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之后,家里开销陡然增大,余女士难免会埋怨几句,张先生的心理落差越来越大,自卑心理逐渐严重起来,为缓解郁闷的心情,经常与朋友在外酗酒,回家后就对妻子发酒疯,一言不和甚至拳脚相向。看在孩子的份上,余女士一次次选择了忍让,可近日张先生的暴力倾向却愈演愈烈,竟向孩子动手。
  一天,张先生像往常一样在外喝得酩酊大醉回家,余女士责问了丈夫几句,丈夫便当着儿子的面对其动起手来,已经懂事的儿子上前阻止,他竟拽着亲生儿子的头往墙上撞,并口口声声说是余女士和孩子这辈子拖累了他,看着孩子头上流下的鲜血,余女士当场就报了警,社区也派人来进行调解,但丈夫不仅无视大家的调解,反而恶语相向,把前来帮忙的大伙赶出了门。经过此事后,余女士瞬间觉得自己这些年来的忍辱负重都成为了徒劳,回想起来这15年来噩梦般的生活,她毅然决然地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并要求抚养两个孩子,没想到对方竟丝毫不知悔改,大义凛然地说:离就离,我让你什么都带不走,只有流落街头。”
    据了解,余女士与丈夫结婚以来并未购置房产,但丈夫的父亲2012年去世时留下一套住房,拆迁后就近还建了两套住房,分房时,丈夫一家本达成协议将一套住房写在丈夫名下,但当时由于丈夫正在申请廉租房,若丈夫名义下拥有住房就没有了申请廉租房的资格。在没有告知余女士的情况下,丈夫选择将这两套还建房都写在了两位姐姐的名下,余女士如今就是想知道自己是否有权利分割这两套还建房,难道自己十五年的婚姻到头来真是一场空?
    相关律师在听完余女士叙述以后从法律层面为余女士解答了所有的疑惑。余女士的公公去世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就是由余女士丈夫以及两位姐姐继承。同时余女士与其丈夫已经结婚多年,公公去世时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丈夫继承的遗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没有经过余女士的同意,放弃了遗产的继承,损害了余女士的权益,但由于房子已经登记在丈夫姐姐的名下,余女士只能要求进行补偿,不能再分割该房屋。此外,余女士丈夫长期对其拳打脚踢,已经符合法律对家庭暴力的规定,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余女士提出离婚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除了婚姻财产的问题,还涉及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余女士两个孩子均已满10周岁,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孩子抚养权问题并不能只考虑双方的意见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不难看出,余女士的两个孩子都是愿意跟随母亲生活的,两个孩子都由余女士抚养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余女士也叹息道:我要早点与丈夫交流沟通,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是啊,本案例告诉我们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中,一味的忍让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如果余女士发现丈夫性情大变时选择多沟通交流,从根本上排除丈夫的心理障碍,或许今天会有不一样的结局。(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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