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人工授精子女应视为亲生


 本报讯  为了自己热爱的事业,金某婚后一直避孕,到了32岁时,她有了做母亲的愿望,丈夫高某一贯支持妻子,谁知两年过去,肚子仍然没有动静,眼看就要跨入高龄产妇的行列,金某很着急,两人到医院检查,才知道高某患有染色体异常病症,无生育能力。
  通过医学专家的介绍,得知目前国内人工授精技术已相当成熟,人工授精对无法生育的夫妇来说是个可行的选择。
  用精子库里的精子在试管内培养成胚胎,然后再移植到金某体内。多少个不眠之夜,金某辗转反侧,丈夫能接受这个事实吗,能对孩子视如己出吗?但她真的很想做母亲,于是鼓足了勇气向丈夫和家人提及了此事,丈夫听后倒也通情达理,为了满足妻子的愿望,他表示支持妻子的想法。经过艰辛的十月怀胎,金某终于迎来了用陌生人的精子产生的小生命。
  夫妻俩对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疼爱有加。但随着时间推移,高某看着和自己越来越不像的儿子,特别是听到别人的议论,心里很别扭,开始对其冷淡、粗暴。夫妻因此多次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最终,两人决定离婚。
  开庭时,高某辩称,当初自己并不想要孩子,是金某非常想要,才接受人工授精手术,儿子并非自己亲生,没有血缘关系,自己没有抚养义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异质授精(将非丈夫的精子植入妻子子宫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可获得婚生子女资格。法院依法判决儿子由金某抚养,高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
  (小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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