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虽好勿扰民

   


  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七里八乡的人们都奔上了小康,一大部分人就开始长膘长肉了,胖子也越来越多了,广场舞能减肥;广场舞可以结交朋友带来快乐,让身体变得富有美感,切磋交流的时候更是促进与人交流,给更多的人带来快乐;舞蹈本是艺术,经常跳舞的人有自己独特的审美,从而走在时尚的最前沿,就不会被儿女称做“老落后”了;跳舞可以让身体的各块肌肉达到充分的锻炼,可以延年益寿,增强抵抗力。
  广场舞好处多多,但任何事做得过了头,就会出错。据称美国纽约布鲁克林的日落公园如今成为了华人晨练、休闲、健身的重要场所,但随之而来的音乐扰民问题不断遭到周围其他族裔的投诉与抗议。有一支华人舞蹈队在该公园排练时,遭到附近居民的多次报警,前来的警员将带头者铐起来并开传票,这名被诉者已出庭应诉。美国大多数城市或州都有噪音控制法规或称反噪音法规,禁止制造噪音扰民。如今,国内“广场舞”噪音扰民也同样违法。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日常说话的声音为40~6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在公园、广场跳广场舞的人太多,噪音过大而且时间长,严重干扰周边居民生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将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如果“广场舞”制造的噪音对周边人的生活造成了侵犯,就是违法行为。
  然而,在城市法律限制范围内制造或产生令人不安的、过分的或令人讨厌的声音的情况还是经常发生。类似于“广场舞”这种在公共场所用音乐引导进行集体操锻炼的方式更是司空见惯。由于国人没有公共空间的概念,到了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忽视了公共场所的公共属性,认为自己有权利做任何事,把公共空间据为己有,完全不顾公共场所中的其他人。殊不知,在公共空间内,每个人都有权获得这样一种环境的权利,即不受噪音侵扰、影响其生活及生活的质量、健康以及享受其财产的权利。
  广场舞爱好者与公众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在公园、广场较多的大城市,广场舞扰民问题相对好一些,在公园、广场较少的中小城市,广场舞活动主要在居民小区的空地开展,扰民问题相对突出。要想让公众理解和包容广场舞,首先需要广场舞参与者自己建立公共意识。其次,广场舞参与者与公众之间能否相互包容,广场舞是否能健康发展也离不开职能部门的支持。比如扩大公共健身场地,提供电源、照明等基本条件,都要仰赖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解决。因为广场舞健身教练严重欠缺,也导致广场舞在开展时容易出现盲目和不科学的问题,培养广场舞健身教练也需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解决冲突的办法是正面引导,跳广场舞是满足现阶段中国广大百姓健身和精神需求的最好载体,我们应该满足老百姓的这一需求,让广场舞发挥它的最大社会价值,而不是采取堵和禁的方式。
  总之一句话,健身虽好,但勿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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